栏目: 社保
2022-06-23
市人社局、市税务局今日发布通知,对2022年3月社会保险费核定、申报缴费及待遇申报等业务办理期限进行相应调整。 按照《通知》,社会保险核定核定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8日12时。申报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8日16时。 社会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也作出调整。其中,养老保险待遇方面,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;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;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。
个人权益业务方面,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;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3月3日。
工伤保险待遇方面,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9日。
失业保险待遇方面,失业保险金、一次性待遇、技能提升补贴申请、支付等业务截止时间2022年3月9日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。
市人社局提醒,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“缴费截止时间”、“税款限缴日期”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资讯来源:快资讯网
责任编辑:果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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